简体中文English
白鹿原影视城官网

陕西白鹿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一期 建设项目固废、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23-10-19

2018年08月21日,陕西白鹿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固废、噪声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蓝田县前卫镇杨木寨村;本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29330.49 m2,总建筑面积24127.19m2。主要用于影视场景拍摄,同时具有旅游、休闲服务功能。项目一期主要建设以“白鹿村、白鹿镇、滋水县城”为主的关中民俗风貌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鹿村、白鹿镇、滋水县城及配套绿化工程。

(2)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5年7月取得西安市蓝田县环境保护局对《关于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蓝环批复[2015]31号);2015年7月16日陕西白鹿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7月基本建设完成。

(3)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8125万元,环保投资413.91万元。

(4) 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验收范围包括《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固废、噪声环保措施相关内容。

二、固废、噪声主要环境设施建设情况

(一)噪声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为生活噪声,水泵房、配电室、鼓风机房等设备噪声。水泵房、配电室等设备位于独立的房间内,减少了设备噪声影响。景区绿化面积较大,可减少游客游玩产生的生活噪声。

(二)固废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营运期固废污染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食堂废油脂。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设有垃圾桶,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统一交由景区保洁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施肥。

(2)废油脂

废油脂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清运协议。

三、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

(一)监测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厂界东、2#厂界南、3#厂界西、4#厂界北昼、夜间连续两天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2)固体废弃物调查结果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验收结论

根据西安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的固废和噪声治理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噪声监测结果达到验收标准,固废统一收集合理处置,废油脂交陕西鑫源环发油脂有限公司回收。

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5日-10月8日

联系人:田园 联系电话:18591753511